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最新訊息

列印[另開新視窗]

本所行政課徵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1名

日期:106-04-06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若干名。

性別

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含國民兵、補充兵、替代役等)。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有效期間

106/4/6~106/4/10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

  1.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2. 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者;身體健康,品德優良,無不良紀錄者。(持國外學歷者,需自行檢附駐外單位驗證之學歷證件,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3. 曾任職相關公務經歷者或本鄉鄉民者尤佳。
  4. 機關長官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僱用為本所約僱人員。
  5. 非軍公教警消等月退休人員者。
  6. 積極、主動、服從指揮、刻苦耐勞且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者。

工作項目

  1. 協助辦理本所行政課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7241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81號或其他指派之地點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1. 聯絡方式及聯絡人:03-9981915#363;人事室陳先生。
  2. 報名費用及方式:免費,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
  3. 意者請至本所全球資訊網首頁下載報名表、准考證、切結書,檢具最近半年半身脫帽2吋證件照相片2張、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報名期間戶籍謄本影本、兵役證明文件影本、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證照證明文件影本等,並於報名期限內親送或委託報名,逾期不受理,准考證請至本所網站事求人下載使用,請以A4格式紙影印,並依序排列,勿裝訂。
  4. 報名期間:106年4月6日起至同年4月10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之上班時間(例假日休息)。
  5. 甄試時間、地點、方式:106年4月11日(星期二)下午2時,本所2樓第1會議室,以面試方式辦理(請先至本所2樓第2會議室辦理報到,等候叫號入場)。
  6. 待遇基準:依據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及宜蘭縣山僻地區約僱人員3等220報酬薪點折合率等規定辦理。
  7. 僱用期間:自106年4月12日或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逾期報到者,以棄權論。
  8. 有關進用資格、僱用期間、待遇基準等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宜蘭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要點」、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1月13日總處培字第1060035051號同意函等規定辦理;如有未盡事項,逕依相關規定辦理之。
  9. 所附證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其涉及法律責任者,本所將依法辦理。
  10.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上版日期:106-04-06

  • 相關檔案
    1. 行政課職務代理人(約僱辦事員)第2次甄選-報名表、准考證、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