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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使用牌照稅開徵日期自106年4月1日起至同年5月2日止

日期:106-04-06    

106年使用牌照稅開徵日期自106年4月1日起至同年5月2日止

請如期繳納,如未收到稅單或遺失者,請向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羅東分局、宜蘭縣政府為民服務中心

或地方稅務局派駐宜蘭監理站服務櫃臺申請補發,以免預期受罰

上版日期:106-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