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最新訊息

列印[另開新視窗]

本所農政課徵農業技術職系技士1名

日期:106-03-28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預估於106年7月16日出缺)

職稱

技士

職系

農業技術

名額

1名(候補若干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106/03/28/~106/04/05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具有委任5職等以上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具農業技術相關經歷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情形,且無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最近5年無懲戒或懲處記錄者。

五、積極、主動、刻苦耐勞且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所農政課相關業務或其他工作指派。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7241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81號

 聯絡方式

03-9981915分機363陳先生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表件(以A4直式列印並依序夾訂整齊,勿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手機號碼並詳列各項經歷、銓審、考績、獎懲、訓練進修等資料)。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自行檢附註外單位驗證之學歷證件,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最近1筆銓審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現職派令影本。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言檢定或專業證照)。

8.國民身分證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使用)。

(二)相關表件,請於106年04月05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 明:應徵南澳鄉公所農政課技士),寄27241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81號-南澳鄉公所人事室陳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若干名,候補期間三個月。

(五)所附表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法律責任者,本所將依法辦理。

 
上版日期:106-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