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鄉文字第1050006472號
- 復宜蘭縣原住民族事務所105年5月25日宜原經字第1050002319號函辦理。
- 依據旨案計畫,主體建設由宜縣府代辦,本所負責後續經營。為該主體建設尚有多處位完善,有關碧候溫泉移交後,是否得進行經營運作,建請 鈞府惠復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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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所業於105年預算編列經營評估計規劃費用(共計120萬元整),為該預算遭本鄉代表會刪除,本所遂依據地制法報請鈞府逕為決定,嗣後該預算仍無果。囿於經費不足,本所無法取得第三者公正評估規劃,至本所缺乏客觀資料提供辦理碧候溫泉經營之部落說明會。上述困境,惠請指導協助,以利賡續推動地方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