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補(捐)助公告專區

列印[另開新視窗]

公告113年度本所對本鄉個文健站臨時工作人員補助相關資訊

日期:113-01-26    

一、補助依據:本鄉總預算歲出計畫提要說明之工作項目。

二、補助項目:本鄉各文健站臨時工作人員部分時薪費用。

三、申請期間:113年1月。

四、資格條件:本鄉立案之各文化健康站,為提供本鄉年長者就業機會,故僱用人員需為原住民、設籍本鄉及年滿45歲。

五、審查方式:依「四」審查資格條件,未盡之處依「宜蘭縣南澳鄉公所補助機關及民間團體實施要點」辦理。

六、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每站不逾新台幣20萬元。

七、全案預算金額概估:113年度概估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60萬元。

八、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施行細則第25條第2項規定:「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但書第三款所稱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指以電信網路或其他足以使公眾得知之方式,使符合資格之不特定對象得以提出申請之補助。」本項例外允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行為要件,除須有補助法令依據外,並須於辦理補助前將相關資訊充分公開,亦即機關團體於開始受理補助案申請前,個案應將補助之項目、申請期間、資格條件、審查方式、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全案預算金額概估等,以電信網路或其他足以使公眾得知之方式公開,以符合本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3款「公平公開方式」之要求。

上版日期:113-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