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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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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南澳鄉公所-機關徵才公告(法制課員1名)

日期:105-07-28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法制
名額
1(預估缺),得擇優備取若干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105/07/28/~105/08/02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院校以上法律系畢業者。
(二)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具有委任5職等以上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三)具法制、調解及訴願業務相關經歷者或具法律相關證照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情形,且無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最近5年無懲戒或懲處記錄者。
()積極、主動、刻苦耐勞且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者。
工作項目
(一)本所法制、調解及訴願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7241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81(南澳鄉公所等)
 聯絡方式
03-9981915分機363袁先生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表件(以A4直式列印並依序夾訂整齊,勿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及日夜可聯絡電話、手機號碼並詳列各項經歷、銓審、考績、獎懲、訓練進修等資料)。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自行檢附駐外單位驗證之學歷證件,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最近1筆銓審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現職派令影本。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言檢定或專業證照)。
8.國民身分證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使用)。
(二)相關表件,請於105年8月2日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 明:應徵南澳鄉公所法制課員),寄27241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81號-南澳鄉公所人事室袁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職缺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至105年12月31日止。
(五)所附表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法律責任者,本所將依法辦理。
上版日期:105-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