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聯絡方式:03-9981915分機363,聯絡人:人事室袁先生。
(二)報名費用及方式:免費,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
(三)意者請檢具最近半年半身脫帽2吋證件照相片2張、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報名期間戶籍謄本影本、兵役證明文件影本、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體格檢查證明書等,至本所全球資訊網下載報名表(附件1)、准考證(附件2)、切結書(附件3)、並填妥相關表件及檢附相關資料後至本所人事室辦理報名。
(四)報名期間:自105年09月30日起至同年10月14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之上班時間(例假日休息)。
(五)甄試項目:面試(以10分鐘為限,面試成績未達70者不得列入正、備取名單)。
(六)面試時間、地點:105年10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時,假本所2樓第1會議室(請先至本所2樓第2會議室辦理報到,等候叫號入場),評分項目為自我介紹、專業知能、相關工作學經歷、工作態度、儀表禮節及表達能力等。
(七)成績排名公告:105年10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時起於本所全球資訊網公佈應甄者准考證號碼、成績排名。
(八)成績複查:105年10月19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下午17時,本人親持准考證、身分證、成績複查申請書(附件4)至本所人事室申請成績複查,複查費100元整並以1次為限,不得申請重新評核及要求影印,亦不得複查評核標準、申請調閱評審文件。
(九)榜單公告:105年10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時起於本所全球資訊網公告。
(十)待遇基準、報到及進用日期:依工友管理要點之各機關學校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等規定,並於民國105年11月1日完成報到及進用,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
(十二) 所附證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其涉及法律責任者,本所將依法辦理。
(十三)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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