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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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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財經課徵土木工程技士職務代理人(第三次公告)。

日期:106-02-23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若干名。

性別

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含國民兵、補充兵、替代役等)。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有效期間

106/02/23~106/03/2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

  1.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2. 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身體健康,品德優良,無不良紀錄者。(持國外學歷者,需自行檢附駐外單位驗證之學歷證件,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3. 曾任職相關經歷者或本鄉鄉民者尤佳。
  4. 機關長官或財經課課長,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僱用為本案約僱人員。
  5. 非軍公教警消之月退休人員者。
  6. 積極、主動、服從指揮、刻苦耐勞且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者。

工作項目

  1. 協助辦理本所財經課土木工程等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7241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81號或其他指派之地點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1. 聯絡方式及聯絡人:03-9981915#363;人事室陳先生。
  2. 報名方式:意者請填送公務人員履歷表,並檢附身分證影本、學歷證件影本、工作證明等文件(上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3. 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6年3月2日截止,以郵戳為憑,意者請寄27241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281號(宜蘭縣南澳鄉公所人事室收)。
  4. 待遇基準:依據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及宜蘭縣山僻地區約聘僱人員薪點折合率等規定辦理(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6,344元)。
  5. 僱用期間: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住民族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逾期報到者,以棄權論。
  6. 有關進用資格、僱用期間、待遇基準等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01月13日總處培字第1060035051號函」、「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準用「宜蘭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要點」等規定辦理;如有未盡事項,逕依相關規定處理之。
  7. 所附證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其涉及法律責任者,本所將依法辦理。
  8.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上版日期:106-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