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開關
轉知「宜蘭縣農藥販賣業執照收費標準」第二條,業經本府111年5月27日府秘法字第1110082157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本標準全部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說明: 一、請各鄉(鎮、市)公所惠予張貼公告周知。 二、請本府農業處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函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副知本府秘書處,另依行政程序法第157條第3項規定刊登本府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