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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清除豬瘟暨口蹄疫所需疫苗之種類及其管理辦法」第2條、第8條、第16條,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5日以農防字第1101472725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10年11月9日防檢一字第1101472921號函辦理。 請轉知所轄養豬業者自111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兔化豬瘟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