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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申請文件

日期:106-09-12    
  • 土地面積為0.1公頃以上。
  • 使用地類別:林業用地。※農牧用地者,應檢附造林獎勵滿20年證明文件。
  • 同一申請土地範圍已受領其他機關發給造林直接給付或造林獎勵金,不得申請禁伐補償金。

 

應檢附資料:

  一、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但能以電腦完成提供網路查詢者,得免予檢附。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印章。
  四、金融帳號存摺影本。
  五、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檢附造林獎勵滿20年證明文件。
  六、土地為持分者,應提出分管協議書及位置圖、共同經營協議書。
  七、申請人非土地所有人,應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或承租契約書,或合法使用人原始使用清冊(附戶籍謄本)。

 

上版日期:106-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