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面積為0.1公頃以上。
- 使用地類別:林業用地。※農牧用地者,應檢附造林獎勵滿20年證明文件。
- 同一申請土地範圍已受領其他機關發給造林直接給付或造林獎勵金,不得申請禁伐補償金。
應檢附資料:
一、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但能以電腦完成提供網路查詢者,得免予檢附。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印章。
四、金融帳號存摺影本。
五、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檢附造林獎勵滿20年證明文件。
六、土地為持分者,應提出分管協議書及位置圖、共同經營協議書。
七、申請人非土地所有人,應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或承租契約書,或合法使用人原始使用清冊(附戶籍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