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新制自113年7月1日起施行,今(114)年5月1日起房屋稅開徵將首次適用。2.0新制就自住住家用房屋(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之要件,符合自住房屋者應於今(114)年3月24日以前辦竣戶籍登記。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關心您!